西安交通大学博物馆库房与展馆藏品管理办法
一、收藏与保管部负责博物馆的文物及艺术品等藏品的保管工作。
二、文物及艺术品实行分类分库存放,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保存情况,及时记录藏品保存档案信息,制定相应保护措施;
三、文物及艺术品库房与展馆安全出入实行:指定审批,专人管理(双人双锁制),出入登记,谁经办谁负责的管理原则;
四、藏品出入库房与展馆、展柜实行严格审批制度,严格执行交接登记手续。
四、因陈列展览或保护修复需要提取文物及艺术品藏品时,一般文物及艺术品(单件估价在10万元,含10万元)3件以下(含3件)需经收藏与保管部主管批准,否则不得提取。在提取珍贵文物及艺术品或3件以上一般文物及艺术品时,除收藏与保管部主管批准外,还得报请馆长或主管副馆长批准,方可提取;
五、在展柜内进行陈列布展操作或移动文物及艺术品时,除展馆负责人外,馆内另外1人配合,以确保安全运行。
六、馆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时:3人以下(含3人)需经收藏与保管部主管批准;在3人以上需进入时,除收藏与保管部主管批准外,还得报请馆长或主管副馆长批准,方可放行。
七、馆内人员未经收藏与保管部主管批准,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库房(包括库管人员)确保文物及艺术品的保管安全。
西安交通大学博物馆
2013年10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