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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交通大学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

来源: 发布时间 :2013-12-06  点击量:

为了更好地保护文物,充实馆藏,满足我馆陈列展览、研究等活动的需要,根据本馆性质、特点和任务,依据《西安交通大学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》制定交通大学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如下:

一、藏品入藏标准

1.西部地区具有典型性、代表性、来源可靠的文物、红色纪念物或艺术品藏品;

2.我校出土的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或重要实物;

3.其他具有较高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,能够满足我馆收藏、展陈和研究需求的文物或艺术品。

藏品以珍贵文物及高水平艺术品为主,一般文物为辅。在藏品征集过程中,要兼顾征集对象的保存状况、稀缺性。对于符合本馆宗旨,能填补馆藏空白的,对其完整性和稀缺性可适当降低标准。

二、征集工作流程

   1.新征集文物及艺术品,先由征集小组两名以上人员进行初步鉴定、评估,详细询问文物的来源、流传经过后,提交征集建议。经馆组织两名以上专家鉴别确认后,并秉公作价认真填写文物征集单,严格做好客观的详细的记录,最后由鉴定专家在鉴定单上填写鉴定结论。

2.博物馆依据专家鉴定估价,按照上述“藏品征集工作审批办法”要求,完成具体征集审批手续。

3.完成征集审批手续后,向学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申请备案建档。

4.学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备案建档后新征集藏品应及时入库。首先由藏品总帐管理人员按照藏品接收单据信息,将新收藏品及时录入馆藏品总登记帐,在器物上标明总登记号,再将新收藏藏品依照其级别、质地填写“藏品入库单”后转交分类库库管人员。

5.分类库库管人员接到新征集藏品入库单据后,核对无误,再将相关内容填写入分类帐,在器物上标明分类号,结束后将该文物分类号反馈回总帐。具体按照《西安交通大学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》等规定执行。

6.藏品征集所有单据作为原始凭证,永久保存。

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编:7100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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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馆时间:
周一至周六
9:00 - 12:00 13:00 - 17:00( 法定节假日正常开放)